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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海外矿产资源开发:14个部门联成的无缝体制

luyued 发布于 2010-12-27 10:47   浏览 N 次  
2010-10-17 | 作者: 姜雅 | 来源: 资源网

一、日本资源无缝开发体制下各个主体的关系

获取海外矿产资源是日本《资源综合确保战略》中十分重要的一环。为实现能源安全稳定的供给,保障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日本经济产业省根据《能源基本规划》制定了《资源保障指南》,规定政府及承担资源金融制度的新政策金融机构要按照该指南的要求来共同保障和推进资源综合保障战略,对日本矿业企业海外矿产资源开发权益的获得进行支援。

按照指南的要求,日本将海外矿产资源开发活动分为七个阶段,制定了一套由14个部门联动运作的海外矿产资源无缝支援体制。这项体制是日本政府推进其《资源综合保障战略》的具体实施措施,日本经济产业省和财务省作为日本政府的具体实施代表在幕后主导,具体的参与部门是日本经济产业省下面的四个厅局,即省资源能源厅、省贸易经济合作局、省制造产业局、产业技术环境局。

具体行使对矿业企业支援工作的实施主体是日本石油天然气金属矿产资源机构(以下简称JOGMEC)、日本国际合作银行(以下简称JBIC)、日本贸易保险公司(以下简称NEXI)、日本国际合作组织(以下简称JICA)等四个独立行政法人机构(相当于我国有独立法人的企业)。政府部门和各个实施机构的关系如图1。

其中,政府部门与具体实施机构相互分工配合,从早期草根勘查、详细地质调查、税收优惠、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加工、矿渣回收处理、回收技术开发、融资贷款、补助金申请、债务担保、矿山生产技术、到人员培训等,在矿业运作的整个生命周期中,对海外矿产资源开发企业实行无缝隙的支援。

其中,国际合作组织(JICA)主要负责技术调研开发、人员培训、组织研修班、派遣专家、合作标准制定等工作,这些工作在矿业活动的生命周期中出现在头尾阶段,开头,日本利用这些技术优势与资源国进行合作,资源外交,为资源国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矿山周边基础设施的建设工作。结尾还是需要这些援助工作,尽量与资源国展开各个领域内的可能的合作,即有助于日本获得资源国的信赖,也有助于获得资源国的矿产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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